编号:TB2016-003号
白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按法律程序,拟征用 白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的 国有 土地 2.5302 公顷,其中农用地 2.4847 公顷(耕地0.2657公顷、林地2.2193公顷),未利用地 0.0452公顷 用于 白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第3 批次用地。
一、拟开发用途为 工业 用地。
二、拟征地位置: 白城洮北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一期内(详见附图)
三、补偿标准:补偿标准及倍数按照《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耕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》(白政发【2010】15号)执行。
四、社会保障:依照《白城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》执行 。
五、安置途径: 一次性货币补偿
六、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,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新栽种的农作物、树木和新建设施等,不予补偿。
七、通知有效期限:12个月。
特此通知。
联 系 人: 赵向军
联系电话: 0436-3353809
联系地址: 白城市幸福南大街28号
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
2016年5月16日